新華通訊社北京市4月14日電(新聞記者孫少龍)新聞記者14日從國家民政部獲知,《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今起至2020年5月13日面向全國公布征詢建議,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定,征求意見依規健全了養老院發覺老人為傳染性疾病患者或是疑是傳染性疾病患者時的應對措施。
征求意見確立,養老院發覺老人為傳染性疾病患者或是疑是傳染性疾病患者的,理應立即通告其委托人或是緊急聯系人,并向周邊的疾病防治操縱組織或是定點醫療機構匯報,相互配合執行環境衛生解決、防護等防止控制方法。
征求意見還對住院評定規章制度開展了健全,要求養老院要依據評定結果明確或是變動老人照顧保養級別,還提升了養老院幫助老人家庭主要成員探望和問好老人的內容,確立家庭主要成員長時間未探望或是問好老人的,養老院能夠為老人聯絡家庭主要成員出示協助。
另外,征求意見還提升了養老院拓寬服務項目的相關內容,激勵養老院經營社區養老服務公共服務設施,上門服務為家居老人出示助餐、助浴、助醫、助潔等服務項目。
對于養老院安全隱患,征求意見對有關條文開展了優化和填補,如規定養老院在公共場合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設備并儲存視頻監控系統材料、要求老人信息內容檔案資料的儲存限期不少于服務合同滿期后五年等。
除此之外,征求意見還對養老院辦理備案管理方法、監管定期檢查法律依據等層面開展了改動和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