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加民生保障幅度,讓困難家庭共享資源社會經濟發展趨勢成效,經上海政府愿意,當地將從2019年4月1日起調節提升 城鎮居民最少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規范。此次調節的社會救助規范包含城鎮居民最少生活保障規范、獨特救助目標按時定量分析補貼規范、特困人員供奉規范、中低收入艱難家中申請辦理重點援助收益規范等。一是調節提升 城鎮居民最少生活保障規范當地城鎮居民最少生活保障規范,從每個人每個月1070元調節提升 到每個人每個月1160元,每個人每個月提升90元,增長幅度8.41%。充分考慮有沒滿16周歲未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家中的教育投入及未成年發展的營養成分要求,對最低生活保障家中中沒滿16周歲未成年的援助規范提升 到低保標準的1.3倍,為每個人每個月1510元。二是調節提升 獨特救助目標補貼規范1、重殘自由職業者、司法部門老殘等3類目標,依照低保標準的1.3倍調節,從每個人每個月1400元調節提升 到每個人每個月1510元,每個人每個月提升110元。2、散居歸僑、因公傷殘知識青年等7類目標,在原救助規范基本上,依照低保標準的增長幅度8.41%增長幅度,增長率每個人每個月在150元至370元中間。三是調節提升 特困人員供奉規范當地特困人員供奉規范依照低保標準的1.3倍調節,為每個人每個月1510元,每個人每個月提升110元。四是調節提升 中低收入艱難家中申請辦理重點援助收益規范當地中低收入艱難家中申請辦理重點援助經濟發展情況評定規范中,收益規范調節為:城鎮居民家中月平均人均收入小于2320元。別的規范仍按現行標準相關要求實行。五是申請辦理援助家中中學生就業工作人員收益免除規范維持不會改變申請辦理援助家中中學生就業工作人員收益免除規范為每個人每個月870元,與上年規范維持不會改變。在家中經濟發展情況評定時,對申請辦理社會救助家中中學生就業工作人員的收益,依照該規范給予免除,進一步激勵申請辦理社會救助家中中有勞動者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員根據勞動者完成自身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