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家中即四位老年人,一對夫妻,一個孩子。這類方式是在我國的一種普遍方式,這要上溯1981年的我國基本國策,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下邊我從老年人的視角談一談養老服務碰到的難題。
1、傳統式文化的影響 我國現行憲法明文規定“爸爸媽媽有養育文化教育兒女的責任,成年人兒女有贍養老人的責任”,此外、遭受儒家文化的危害,我國句老話叫“養兒防老”,“爸爸媽媽,不遠游”,爸爸媽媽感覺去養老院很丟臉,怕街坊鄰居或者朋友說三道四,對兒女造成不良影響,迫不得已社會輿論不愿去養老院。實質問題到底是誰來出示養老服務資源?家中的養老服務資源分配合適養老服務?
2、兒女是老人的關鍵精神寄托 大家大部分的我國爸爸媽媽對孩子教育是一味的寵溺,即便自身承擔沒法承擔的也強忍,就怕給兒女找麻煩。把小孩當做精神慰藉,當做日常生活的管理中心,細心算下您每星期見小孩幾回?每個月見幾回?一年幾回?她們確實能照料您嗎?
3、經濟發展工作壓力 有很多老年人退休養老金不高,存款也很少,去養老院感覺必須兒女給與補助,內心不好意思。能在家里就在家里養老服務,尤其是一些有慢性疾病的老人,但是您想過您的一次出現意外會有多大的傷害?醫治醫護的花費確實比你住養老院的花費劃算嗎?這還不考慮到兒女的誤工費、交通出行及其別的的附加花費。
4、資源的不平衡與安全隱患 因為人力資本的降低、養老服務從業者的匱乏,富有也很有可能很難買到對等的社區養老服務。 許多 家居的老年人都是以勞動力市場聘請的職工開展照護,由于許多 標準的限定,無人監管的確存有眾多安全風險。
總的來說,老年人去養老院養老服務,或許是許多 家中最好是的挑選。